财政厅启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
发布时间:【2024-05-22 17:44:43】


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,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水平,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,财政厅启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。

 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严格执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要求,按照“统一标准、上下联动、集体审议、分级处理”的原则,由财政厅组织市(州)财政局统一实施。监督评价对象是省级集中采购机构、各市(州)集中采购机构、2021年度在我省代理5个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(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)。

  监督评价分为检查、评价两项工作。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,包括委托代理、文件编制、进口核准、方式变更、信息公告、评审过程、中标成交、询问质疑投诉处理等环节。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、采购文件编制水平、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、询问质疑投诉处理情况、人员职业素质等,社会代理机构的登记情况、场所情况、经营情况、风险防控情况、业绩情况、人员和培训情况、管理制度、采购项目执行情况、失信和处理处罚情况等。